各團總支、團支部:
.一年來,我校各級團組織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,以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》,緊密圍繞學校改革和發(fā)展的中心任務,團結帶領全校團員青年,在團員思想政治建設、社會實踐和學生社團建設等方面取得了較好成績。其間,涌現出一批表現突出、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。為弘揚正氣,激勵先進,深化正面教育,經研究決定,在全校共青團系統(tǒng)開展評優(yōu)工作,并在今年“五四”期間集中表彰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
全校注冊在籍的所有本、專科學生團員,含保留團籍的預備黨員。
二、評選內容
本年度表彰內容有:“優(yōu)秀團員”、“模范團員”、“優(yōu)秀團干部”、“團干部標兵”、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、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、“五四紅旗團總支”、“五四青年集體”。
三、評選步驟
1.各團總支、團支部接到通知后,要認真總結和回顧一年來的工作,召開團總支、團支部會議布置評選工作,使每個團員明確評選活動的目的和意義,熟悉評比的條件和要求。
2.團支部對照條件提出“優(yōu)秀團員”、“優(yōu)秀團干部”的推薦名單,聽取班主任的意見后,召開團支部會議通過,報團總支審核。
3.“模范團員”在具備“優(yōu)秀團員”評比條件的基礎上,還應具有在廣大團員青年中典型示范的突出作用,由學院團總支推薦,經學校團委差額評選產生。
4.“團干部標兵”在具備“優(yōu)秀團干部”評比條件的基礎上,還應具有在學生團干部中典型示范的突出作用,在學院團總支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,由學院團總支推薦,經學校團委差額評選產生。
5.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的評比在各團支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,向團總支遞交書面申請材料,團總支根據申報材料及有關團支部的工作實績,磋商上報名單。
6.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 在具備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評比條件的基礎上,還應具備團支部班子建設好、凝聚力強、團的活動有特色,在全校具有很好的影響,由學院團總支推薦,經學校團委差額評選產生。
7.“優(yōu)秀團員”、“優(yōu)秀團干部”、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、推薦名單由所在二級學院黨總支審核后報校團委審批。
8.“五四青年集體”的評選條件為在團的思想教育、宣傳工作、校園文化建設、大學生科技創(chuàng)新、大學生志愿服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,或在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重要事件中發(fā)揮關鍵作用的各級各類學生組織。
四、評選要求
1. 評選工作應堅持標準,實事求是。
2.“優(yōu)秀團員”評選比例,以團支部為單位,總數不超過團員數的2%(團員數量截止至2013年);“優(yōu)秀團干部”的評選比例以團總支為單位不超過團干部數量的10%;“優(yōu)秀團支部”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團總支所轄支部數的7%。
3. “模范團員”、“團干部標兵”的名額為20人,“五四紅旗團支部”為10個,“五四紅旗團總支”為3個,“五四青年集體” 不超過5個。
4. “五四紅旗團總支”由學院團總支申請,經團的委員會評選產生。
5.“五四青年集體”由符合條件的團體直接向校團委申報,經差額評選產生。
6.各類先進申報者均須填寫相應表格,并以寫實的方式整理出事跡材料,個人獎須附1000字左右事跡材料一份;集體獎須附2000字左右事跡材料一份。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評比資格。
7. 入學不滿一年的學生,不參加評比表彰,但要做好重點培養(yǎng)和鼓勵先進的工作。
五、評選時間
1.4月20日前,各團總支、團支部組織初評工作,并將審核后的申報先進材料(電子和紙質材料)報送校團委組宣部冀蘭老師辦公室(行政樓B228室)。
2.4月30日前,校團委確定名單并進行全校公示;
3.“五四”前后召開表彰大會進行表彰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級團組織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活動,加強領導,嚴格把關,確保評選的公平性和評選質量。嚴格按照評選標準,綜合考察評選對象條件,避免片面重視學習成績的做法。為保證評選工作質量,各類先進的提名須經其所在班級及團支部的充分醞釀,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后,通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,并上報上級團總支審核。
2.加大宣傳力度,寓教于評,以評促建。各級團組織要充分利用新媒體采取多種形式,大力宣傳團員青年中的先進典型,介紹和推廣團的工作中的好經驗、好做法,進一步加強團員意識教育和團組織建設。同時要通過評比,督促各級團組織查缺補漏,及時整改,努力推動我院共青團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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