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與任務:
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,增強本校學生的凝聚力,增強各學院之間的交流,促進全校學生的團結(jié)、友愛、交流、競爭、促進各學院之間的友誼,提高我校學生足球運動的技術水平,豐富學校文體生活,特組織本次足球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大學生體育協(xié)會
三、承辦單位: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
四、競賽時間:2011年10月31日 (領隊會后見賽程表)
五、地點: 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新足球場
六、參賽單位: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各學院
七、運動員參賽資格:
1、各參賽隊員必須具有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正式學籍,以學籍為依據(jù),代表所屬學院報名參賽。
2、參賽隊員必須經(jīng)體檢證明身體健康并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憑據(jù)。(無保險的隊員不允許參加比賽)
3、各學院只允許4名校隊成員同時出現(xiàn)在場上(包括守門員),如果多于4人將取消本場比賽成績,并將判以0比3負于對手。
八、報名方法:
1、各隊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將參賽名單加蓋學院公章報到春華樓(材冶樓)學工辦公室(北212),逾期不予編排。(報名表見附件一)
2、各隊可報領隊1名,教練員1名,運動員18名。
3、2011年10月28日下午4:30在體育館二樓會議室召開領隊會并分組抽簽。
九、競賽辦法:
1、比賽分為四個組,第一階段采取小組單循環(huán),每小組前兩名出線,第二階段采取交叉賽,每組第一名晉級四強,每組第二名決5到8名。
2、各隊至少準備一套比賽隊服和統(tǒng)一顏色長襪,守門員服裝應與其他隊員和裁判員服裝有明顯區(qū)別。
3、運動員比賽服裝上的號碼必須與報名表所填相同。號碼不符或無號碼、重號者不得上場比賽。
4、場上隊長必須自備10公分寬與上衣顏色有明顯區(qū)別的袖標。
5、比賽用鞋一律穿布面膠鞋和足球長襪,必須佩帶護腿板,否則不允許上場比賽。
6、運動員一律不得佩帶項鏈、手表、眼鏡等飾物上場比賽。
7、比賽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足球競賽規(guī)則。
8、比賽時間為70分鐘。
9、第一階段每勝一場得3分,平一場得1分,負一場得0分,積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遇兩隊積分相等,則勝隊列前;如遇三隊積分相同,則以整個比賽中凈勝球多少決定名次;如再相等,則以進球總和多少決定名次;如再相等,則抽簽決定名次。
十、獎勵:團體獎勵前8名。
十一、比賽期間一切傷病由各參賽單位自理。
十二、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
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大學生體育協(xié)會
內(nèi)蒙古科技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
2011年10月24日